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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高级中学微机室更新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呼玛县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玛县高级中学微机室更新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玛县高级中学微机室更新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5HMA-04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再云

项目联系电话:135045605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玛县高级中学

地址:呼玛县呼玛镇

联系方式:王再云、135045605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祖一明 0456-8228466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电脑76台 笔记本1台。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3投标人应具备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服务器、存储设备、业务板、交换机、KVM、VPN、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及计算机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商,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2.4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安装、培训、检测、售后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2.5若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设备生产厂家或技术拥有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设备的正式授权。2.6参加投标的代表如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4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8日 16:19 至 2015年08月2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18日至2015年08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格证件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到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黑河市环城东路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采购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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