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壤改良”及农技推广项目招标公告
息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壤改良”及农技推广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息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委托,就息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壤改良”及农技推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息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壤改良”及农技推广项目
2.2 招标编号:息财公开招[2015]0803号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采购内容:种子、农药、化肥;(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须是具有生产或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 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还必须具备:投标企业必须具有测土化验资质,须通通过省级(含)以上认定的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具有肥料登记证、生产批准等合法生产证件;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和农药标准证,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肥料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和农药标准证复印件。
3.5投标单位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 8月18 日至2015年8 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0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羊山新区新十路与新七大道交叉口)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肥料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和农药标准证(生产厂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肥料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证、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和农药标准证复印件、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以上证件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
五、招标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5.1、招标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 9月9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息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1850376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