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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港航管理局33米搜救防污指挥艇、21米海事监管艇、20米垃圾回收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3: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枣庄市港航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枣庄市港航管理局33米搜救防污指挥艇、21米海事监管艇、20米垃圾回收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枣庄市港航管理局33米搜救防污指挥艇、21米海事监管艇、20米垃圾回收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XJ-0531-2015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品

项目联系电话:0632-867896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庄市港航管理局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1727号

联系方式:贺敬尚 135632599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品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中路299号兴城花园13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A包33米搜救防污指挥艇 1台

B包21米海事监管艇  1台    20米垃圾回收船 1台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船舶建造资质,投标A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或认定的符合(GB/T3000-2007)二级三类及以上钢质船舶制造资质或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投标B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或认定的符合(GB/T3000-2007)二级三类及以上钢质船舶制造资质或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明。能在国内合法建造、配套安装、交船、试航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不接受中间商或代理商的投标),具有相应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造该类型船舶的经验(详见报名方式);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8日 13:38 至 2015年08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中路299号兴城花园13号楼2单元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必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业绩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材料,同时提供盖有发证船检机构公章的船舶检验证书簿复印件或发证船检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且每包不少于2份;同类型船舶业绩是指:A包:建造过最大船长25米及以上钢铝混合的公务执法船、25米及以上钢质公务执法船。B包:(1)建造过最大船长20米及以上钢铝混合的公务执法船(2)建造过最大船长20米及以上钢质公务执法船、15米及以上垃圾回收船、消防船),以上证书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枣庄市高新区添祥酒店7楼第二会议室(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光明路G99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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