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农业局复混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10: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云县农业局复混肥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云县人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云县农业局)的委托,对云县农业局复混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公告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云县农业局复混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XZYC(GK)2015-043号
3、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复混肥400吨。
1、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颗粒状,塑料编织袋装,每袋化肥净重40公斤;数量足额,包装物无破损;2复混肥总养分含量大于等于25%即N:P:K=10:10:5;3、包装物必须注明商品名称、企业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商品重量、商品质量合格证、注意事项、生产日期、有效期及保存方法。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供应商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具有拟提供复混肥正式生产批号、产品商标及产品介绍,生产复混肥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3)投标报价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的承诺。
(4)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原件。
4.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注:具有所投货物的经营或生产范围)
(2)税务登记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报名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会议现场提交副本原件审验,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投标。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交货地点:云县12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及部分村委会项目实施点。(详见招标文件)
7、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现场获取需要电子版的自带U盘;网上获取请将单位或个人邮箱(或QQ)同资质文件传到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县新云州社区瓦窑坝片区)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08:30—09:00; 投递投标文件地点: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现场提交。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09:00时,开标地点: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09:00时。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2、样品:投标企业需携带投标样品(1公斤)及质检报告至开标会议现场。(样品需注明投标人名称),中标后样品由采购单位保存。
1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转(汇)至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户 名: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县支行云兴街分理处
账 号:24-172201040004364
联 系 人: 李映萍
电 话:0883-3227938
1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15、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
(1) 采购人:云县农业局
联系人:鲁新明
联系电话:0883-3215949
(2)集中采购机构: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 琼 吴雪菲
联系电话:0883-3223436
传 真:0883-3223167
16、公告发布事宜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肥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doc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