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2015年度“瘦肉精”试纸、动物高温消杀物资采购(包一:“瘦肉精”试纸)二次公告
郑东新区2015年度“瘦肉精”试纸、动物高温消杀物资采购
(包一:“瘦肉精”试纸)二次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郑东新区2015年度“瘦肉精”试纸、动物高温消杀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东新区2015年度“瘦肉精”试纸、动物高温消杀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东财公开【2015】19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主要采购内容为郑东新区2015年度“瘦肉精”试纸、动物高温消杀物资的采购项目(包一“瘦肉精”试纸),一次招标的有效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现针对包一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原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提供报名资料。包一(“瘦肉精”试纸)采购需求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包一 | 产品名称 | 规格/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
试纸条 | 莱克多巴胺试纸 | 条 | 等额配比 (按总量计) | 20万元 | |
沙丁胺醇试纸 | 条 | ||||
盐酸克伦特罗试纸 | 条 |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 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的具有相应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相关资质证件齐全。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条件;
4.3 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纪录、服务和商业信誉;
4.4 具备国家规定的在效期内的相关资质:
1) 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是农业部公布的《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备案目录》中产品的生产企业,并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实验室复检验证合格或经省级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
2) 经销商须具备经营许可证和上述经农业部备案的生产企业的唯一项目授权。
4.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海关境外的产品);
4.6投标人近两年内在豫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4.7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以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日期为准);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5.1 时间:2015年08月 18日--2015年08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以上时间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5.2 地点: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经三路26号思达数码大厦8楼H室)。
5.3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原件,原件审验后退还:
①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及其产品在农业部备案证明文件、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实验室复检验证合格或经省级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②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产品在农业部备案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生产企业和投标企业公章)。③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④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留存,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如需邮购费用自理。
6.2 招标文件的发售条件:向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接收:
7.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9 月 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龙大厦南楼901会议室(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
八、开标事项:
8.1 开标时间:2015年9 月 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8.2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龙大厦南楼901会议室(熊耳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
九、信息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79058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郑州联系地址:经三路26号思达数码大厦8楼H室(郑州市经三路红专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李女士 陈女士
电 话:0371-65803280 62005909
传 真:0371-65803296
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