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GXDYZC-2015(HC)-11)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070号)批准,现就采购人河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XDYZC-2015(HC)-11
招标内容:A分标: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1套、超纯水系统1台、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1台;B分标: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微波消解仪1台、免疫荧光分析仪1台、酶标仪(带洗板机)1台、全自动样品消化装置1台、全自动滴定仪1台、电子天平5台、电热干燥箱1台、高速台式离心机1台、超纯水系统1台、定时电动搅拌器1台、自动移液器一批、冰柜2台、冰箱2台、各种玻璃器皿一批、马弗炉1台、试剂药品柜及器皿柜4台、旋转蒸发仪1台、氮吹仪1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表。
二、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8月18 日至2015年8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如下所需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招标时间截止前与招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清点后出据所递交资格证明材料清单,如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不齐,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分标上限控制价的1%交纳(须足额交纳)。
递交方式:招标人应于2015年9月4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招标单位基本账户交至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账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14 8100 2930 0064 535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11时00分
递交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
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11时00分
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第一排民房)
六、业务咨询:
1、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罗春芳 电话/传真:0778-2301599
2、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联系人:小姚
电话:0778-2302718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cggzy.cn)。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