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湖区水务局2015年防洪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水务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2015-0801DJJLZFCG)。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公示时间:2015年8月18日到2015年8月24日,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2015-0801DJJLZFCG
二、项目名称:鼎湖区水务局2015年防洪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天内。(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供应商如非编织包、汽油发电机设备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凭上述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原件,用A4纸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法人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如委托代理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备查)及购买采购文件,并携带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原件核查后退回)。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9月7日
每天9:30~11:00、15: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肇庆市鼎湖区星湖大道景竣名苑三楼)。
3、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投标。
七、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 9月8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开标室(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水务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391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星湖大道景竣名苑三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8-2668666
传真:0758-2668666
肇庆市鼎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