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机关干部档案室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委托,就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机关干部档案室建设
二、招标编号:1541STC40565
三、资金来源:军费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及数量 |
01 | 01-1 | 自动选层档案柜 | 5 | 档案柜钢板厚度不低于 |
01-2 | 空气净化器 | - | 满足档案室内部空气净化需要,去除室内异味,保障工作人员健康。 | |
01-3 | UPS设备 | 1 | 保障档案室设备在断电情况下正常使用时间不低于5小时。 | |
01-4 | 干部档案分类柜 | 1 | 根据档案室建设工作需要订做。 | |
01-5 | 档案室视频监控报警系统 | 1 | 实现对档案室全方位监控,夜间情况可清晰拍摄,录像保存时间不低于2个月,具备密码布控,自动报警功能。 | |
01-6 | 档案室库房抽湿机 | 4 | 数量不低于2台,每台覆盖面不低于 | |
01-7 | 人脸识别自动门 | 1 | 无框架、反应迅速,玻璃厚度不低于 | |
01-8 | 整档区台面橱柜订做 | 1 | 外观设计符合档案室整体布局,美观大方,满足工作需要,不需要打磨保养。 | |
01-9 | 整档区办公桌订做 | 1 | ||
01-10 | 阅档区台面订做 | 1 | ||
01-11 | 人脸识别仪(室内) | 1 | 可满足刷卡、人脸识别门禁功能, | |
01-12 | 人脸识别仪(室外) | 1 | 可满足刷卡、人脸识别门禁功能, | |
01-13 | 档案室遮光窗帘 | - | 满足防光需要 | |
01-14 | 切纸刀 | 4 | 档案管理专用裁纸设备,可直接完成A4、B5等常用模式档案材料裁剪工作,效果好,质量好、效率高。 | |
01-15 | 双面扫描仪 | 4 | 分辨率不低于600X600dpi,可完成反正面A4,B5规格双面档案材料扫描每分钟低于60张。 | |
01-16 | 高拍仪 | 1 | 可满足A3幅面档案材料快速拍照,镜头像素不低于1000万,拍摄无阴影,无暗角,画质清晰。 | |
01-17 | 打孔机 | 4 | 档案管理专用裁纸设备,三孔,打孔直径 | |
01-18 | 彩色激光打印机 | 1 | 满足日常彩色图片打印,打印效果好,速度快。 | |
01-19 | 彩色复印机 | 1 | 满足日常彩色图片复印,复印效果好,速度快。 | |
01-20 | 公安网计算机 | 3 | 英特尔I7以上性能处理器, | |
01-21 | 笔记本电脑 | 1 | 英特尔I7以上性能处理器, | |
01-22 | 防盗门 | 1 | 甲级防盗门。 | |
01-23 | 液晶电视 | 1 | 60寸(含)以上,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 |
采购预算 | 615,000元人民币 | |||
交货时间 | 自动选层档案柜和人脸识别自动门产品自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且完成安装调试;其余采购产品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货到现场,且完成安装调试。 | |||
交货地点 | 北京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包的所有内容同时进行投标, 不允许拆包投标。 |
五、采购用途:自用
六、项目性质:货物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
5)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6) 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本项目不涉及首购和订购。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 投标产品如涉及“系统加固、网页防篡改系统、网络防病毒软件、应用安全监测系统、防火墙、Web应用防火墙、数据库审计系统、网络入侵检测系统、网络安全审计系统、漏洞扫描系统、防病毒网关、入侵防御系统、身份认证网关、加密机”安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
7) 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8) 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9)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 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即日起每天上午9: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3)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包 (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50元)。请按下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须注明“40565标书款”,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9: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四、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 系 电 话:010-66267677
十五、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马娟娟、张静、陈俊
联 系 电 话: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12、62688251
传 真:010-62688250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
账 号:3350 5603 7575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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