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农业局高产创建及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新县农业局高产创建及农技推广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县农业局委托,对新县农业局高产创建及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新县农业局高产创建及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2、招标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6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采购45%三元复合肥、硼肥、德油5号、华油2790、尿素、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详细参数及数量见“第四章政府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 5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供应商须具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种子经营许可证,且可以为新县农户提供配套技术指导。
5、投标供应商有良好的历史业绩(前三年)。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北京时间)至五个工作日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中心5楼)购买。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2015年9月8日下午3: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县城关北畈路广电大楼5楼)。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投标有关规定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农业局 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76-2987593 电 话:0376-6173886 0376-6179559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