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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8 09: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的委托,就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

2、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 1277 号;

3、标包划分:A包和B包;

4、预算金额: 455万元,其中:A 345 万元,B11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A包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能环〔20155)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534),河南省农村能源环境保护总站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工作。项目中涉及土壤样品、农产品检测分析任务,需要检测机构提供土壤样品重金属指标检测分析服务,以便及时获得准确可靠的样本检测数据及评价结果。

2、项目样品分配地点:郑州市250个样品,开封市287个样品、洛阳市665个样品、平顶山市250个样品、安阳市744个样品、鹤壁市69个样品、新乡市617个样品、焦作市429个样品、濮阳市250个样品、许昌市250个样品、漯河市400个样品、三门峡市265个样品、商丘市957个样品、周口市600个样品,驻马店市1652个样品、信阳市1450个样品、南阳市1794个样品、济源市146个样品、兰考县50个样品、汝州市131个样品、永城市130个样品、新蔡县100个样品、邓州市247个样品、固始县220个样品,合计12003个样品。

3、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

4、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必须符合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5、完成期限:检测机构自收到最后一批样品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二)B包简要说明

1、项目背景:为初步建立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预警体系,顺利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政府、农业部门编制农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提升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在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疑似区主要农作物协同调查监测。按照《技术方案》的要求,采集制备、流转检测农产品样品。

2、项目样品分配地点:开封市113个样品、洛阳市135个样品、安阳市56个样品、鹤壁市31个样品、新乡市683个样品、焦作市71个样品、三门峡市735个样品、商丘市43个样品、驻马店市148个样品、信阳市250个样品、南阳市406个样品、济源市304个样品、汝州市11个样品、邓州市3个样品、固始县8个样品,合计2997个样品。

3、工作内容:监测主要作物种类:小麦、玉米、水稻、油料、蔬菜、水果等;

检测样品中铅(Pb)、汞(Hg)、镉(Cd)、铬(Cr)等4种污染物总量,以及无机砷(以As计)含量;

4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工作依照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5、完成期限:检测机构自收到最后一批样品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A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通过农业部项目执行组组织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级、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资格,且认证项目涵盖土壤中砷、汞、铅、镉、铬重金属、pH值、阳离子交换量检测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承接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土壤样品的检测经历

6、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7、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B包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计量认证(CMACMAF),并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且证书合法有效;认证项目必须涵盖农产品中砷、汞、铅、镉、铬重金属检测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省外投标单位须在河南省内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在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

6、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5818日~2015826日;每日0830分至1130分,1400分至17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部;

3、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必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事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所要求的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818日~2015826日;每日0830分至1130分,1400分至17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

3、售价:300/本,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98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环境能源环保总站

联 系 人:先生

    话:0371-6591793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

联 系 人:先生

    话:0371-53697076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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