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新区交通枢纽及部分户外公共场所公益性WLAN覆盖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新区交通枢纽及部分户外公共场所公益性WLAN覆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招标编号:0851-1561SZ00CL83
3. 项目名称:新区交通枢纽及部分户外公共场所公益性WLAN覆盖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新区交通枢纽及部分户外公共场所公益性WLAN覆盖 | 服务期限为12个月,从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
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3 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并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6.4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6 投标人必须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增值电信业务服务提供商,需提供IA因特网数据传送接入业务证明材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5F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7.3.3 提供IA因特网数据传送接入业务证明材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证》复印件;
7.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4.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4.2.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00 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8月31日14:00~14: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31日14:3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5F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cgzx.sz.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五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我司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我司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11.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华新区经济服务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0755-8837 7572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5F
邮政编码:518040
传真:0755-8837 778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泰然支行
账号:4420 1530 3000 5252 581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