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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华宁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秸秆腐熟剂采公开招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华宁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受华宁县土壤肥料工作站的委托,华宁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宁县2015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秸秆腐熟剂采购
2、项目编号HNHH【2015】CGGK-05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秸秆腐熟剂100000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供货期: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
7、供货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8、采购预算约:壹佰贰拾万元( 1200000.00 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秸秆腐熟剂产品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登记证,参与投标产品的剂型、菌种种类、有效活菌数含量必须与登记时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或高于登记时的技术指标。
3、秸秆腐熟剂具有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
    5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均可报名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投标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满足客户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货物出厂标准。
 
三、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08   17 日至2015 09   22 日止(节假日不休,上午 8: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30分)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报名,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申请人报名时需递交下述资格证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农业部颁发的微生物肥料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属于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08  17 日至2015  09 22 日止(节假日不休,上午 8:00分~11:30分、下午14:00分~17:30分)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政府第二办公区旁);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 09 23 09  00 分前提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或不送达规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09  23  09   00
开标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保证金帐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收款单位: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号:6400009100064012
联 系 人:杨从应             
联系电话:13388891079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账户,不得以自然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缴纳。
2、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全称、招标编号等。
3、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经开户银行确认。
4、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有关要求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 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泉乡华宁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宁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联 系 人:吴站长
    话:0877-5013179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何工
    话: 13388891079    15087715105
    箱:27332571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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