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第三中学食堂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受香河县第三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第三中学食堂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第三中学食堂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HBAT021508187-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香河县第三中学
地址:香河县淑阳镇新华大街101号
联系方式:陈波 0316-82693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震 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美东国际B座23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一标段:学生第一食堂承包;二标段:学生第二食堂承包。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近五年经营中学、大中专院校、大型工厂或企业集体食堂等相关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对本项目承包经营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卫生许可证、近五年相关经营承包合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以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购买,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李震
联系方式:0311-85110581 0316-2602291/2607296
传真电话:0311-85110583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110582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