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争标语、双争评比栏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马店市支队所属单位双争标语、双争评比栏设计、制作、安装,拟邀请有诚意的投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位于驻马店市解放路468号武警支队营区内;
招标控制价:59500元;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16时30分;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8月18日16时30分。
三、招标内容
1、双争标语。16字标语,材质中国红铝塑板(不低于5毫米),钛金包边(宽度不少于5厘米),钛金字(材质不少于1毫米,字厚度不少于2.5厘米,采用锡焊),字工艺氩弧焊,字体方正大黑体简体单字大概尺寸33cm*31cm牌匾宽600cm*60cm,一共做13块。
2、双争评比栏
四、报名资格要求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马店市支队营房股(驻马店市解放路468号)报名。
五、竞争性采购谈判要求
1.本工程实行最低价中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和自动修复招标人缺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该投标报价无效;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该投标报价无效;一旦中标,中标单位不得低于投标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需交付投标保证金2000元,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未中标单位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中标不履约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闭水试验无漏水现象,5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中标价的80%,经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审计处审定后,拨付至审定后工程价的95%,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拨付剩余工程款。
4.本工程质保期为贰年。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马店市支队
地 址:驻马店市解放路468号
联 系 人:乔先生 电 话:15939612693
投诉电话:莫先生 电 话:15136576736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马店市支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