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市南关区国税局停车场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南关区国税局停车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国税局停车场
项目编号: JLZX-2015-07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璠玙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惠民嘉苑
联系方式:李弘迪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璠玙 0431-849986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ZX-2015-0716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国税局停车场已由已由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国税局院内。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015年 9月10日至2015年10月9日,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5062天地大厦A座6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弘迪
电话:0431-8196022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电 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281665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4日 08:1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5062天地大厦A座6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5062天地大厦A座6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国税局停车场已由已由长春市南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