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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创产业政策举措媒体传播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 “新华1949”园区1号楼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206058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6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1302967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文创产业政策举措媒体传播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FB-H15097BZ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441,640.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3包,分包情况如下:

  

 

  包号

  

 

  包名称

  

 

  包控制金额(万元)

  

 

  1

  

 

  广播电视

  

 

  40.8640 

  

 

  2

  

 

  平面媒体1

  

 

  34.0000 

  

 

  3

  

 

  平面媒体2

  

 

  69.3000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采购用途:媒体传播

  采购数量:不适用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根据媒体的定位和受众,供应商选取传播力度广、受众面大的媒体,对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和推进文创产业发展成效进行宣传推广。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608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查验,审核合格后具备购买招标文件的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另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608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为:价格部分10分、商务部分20分、方案及服务70分。

  开户名: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

  帐号:336363557567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10-51302967

  传真:010-51302931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北京昊远丰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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