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受新兴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XXG2015-GK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侦查设备项目(重招)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设备1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采购预算429500.00元;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监管部门:新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成员。
3.投标人在广东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4. 投标人必须在集中采购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4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
1、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2、云浮市政府采购网(http://yunfu.gdgpo.com/);
3、广东新兴县政府门户网站(www.xinxing.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在云浮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8月24日起至2015年9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四楼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服务)。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报名登记表(在新兴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xing.gov.cn/issueFileShow.ifs?issueId=628072263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 税务登记证副本;
7、以上资料1、2、3为原件,4、5、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9 时正。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三楼交易大厅
九、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正。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三楼交易大厅、评标室。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0766-2884088
传真: 0766-2893866
联系地址: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四楼
采购人:新兴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66-2961839
联系地址: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
十一、购买了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期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不参加本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