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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无人机设备采购HCA(FCG)2015025GDX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6:4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兴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无人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CA(FCG)2015025GD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兴红、周剑

项目联系电话: 0770-2871515 13307800185 18907702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兴市公安局

地址:东兴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温茂荣 139077010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兴红、周剑 0770-2871515 13307800185 1890770200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I分标:无人机(1台)及配套设施1套;Ⅱ分标:无人机(两台)及配套设施1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8:00 至 2015年08月3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C-4#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所需递交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携带原件审核。报名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东兴市公安局委托,经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采购计划审批编号:DXZC2015285),现就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A(FCG)2015025GDX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I分标:无人机(1台)及配套设施1套;Ⅱ分标:无人机(两台)及配套设施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31日,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阳江小区C-4#2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所需递交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携带原件审核。报名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各分标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9日17时整前将所参与分标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存入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59 5420 5070 1460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10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10日10时00分在东兴市财政局办公楼四楼开标室(东兴市财源路33号)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保证金转帐底单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证金转帐底单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 本项目预算价

    I分标为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660000.00);Ⅱ分标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dxcgw.gov.cn(东兴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温茂荣          联系电话:13907701097

采购项目负责人:吴兴红、周剑;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防城港分部 (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C-4# 2楼)联系电话: 0770-2871515 13307800185     18907702003

十四、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76727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8月1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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