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所需清丰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玉米秸秆腐蚀剂)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委托,对清丰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玉米秸秆腐蚀剂)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5]060-GK16号
二、采购项目:清丰县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玉米秸秆腐熟剂)项目
标段 | 项目地点 | 采购内容 | 采购总金额 |
第一标段 | 高堡乡和马村乡部分村 | 秸秆腐熟剂 | 66万元 |
第二标段 | 马庄桥镇、柳格镇和纸房乡部分村 | 秸秆腐熟剂 | 54万元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对所投标段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生产商,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4.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农业部颁发的微生物肥料登记证(有机物料腐熟剂)且在有效期内;
4.3投标单位应提供具有承检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投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包括重金属检测与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检测报告);
4.4据豫土肥【2015】15号文件精神,企业提供在河南省的试验、示范报告(河南省土壤肥料站公章)。
4.5 2012年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合同等原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注册后,方可登录网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流程详见http://www.qfxzfcgzx.cn)。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规定时间内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提交标书订购清单并下载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5、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3200元,二标段:10800元。
6、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6012 3000 1600 0000 0523 80。
五、项目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18:30
六、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下午4: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 目 联 系 人: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
八、公告发布网站: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qfx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