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北泄水渠薄店桥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北泄水渠薄店桥维修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惠北泄水渠薄店桥维修项目
2.2项目编号:XFGK2015017号
2.3建设地点:薄店村北、开罗路南;
2.4建设规模:拆除原有旧桥;重建薄店桥:钢筋砼桥,净宽4.5m,跨10m,3孔。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 格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投资额:约52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祥符区建行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份,图纸300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祥符区建行三楼)。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兴隆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5921119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女士
电 话:13693781656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