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检察院购置科技强检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平乡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乡县检察院购置科技强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乡县检察院购置科技强检设备
项目编号:ZY2015-07151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俊燕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76045 130286411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乡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平乡县城
联系方式:郭鑫 0319-7832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焦俊燕 0311-86076045 1302864113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大经街天滋嘉鲤商务中心B座12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购置科技强检设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货期:7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0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一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