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郇封镇葛庄至西村乡当阳峪国防公路(青云大道)改建工程项目变更通知
一、采购编号:XWCG2015-120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15)JS-064号
二、项目名称: 修武县郇封镇葛庄至西村乡当阳峪国防公路(青云大道)改建工程项目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87页工程量清单表中子目号-a项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a | 厚6m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m2 | 87330.730 |
现变更为: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a | 厚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 | m2 | 87330.730 |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
(1)投标人的评标价在复合标底(C值)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作为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对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
(2)如果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偏离合理评标价范围[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对有效投标价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控制价的100%(含100%)至90%(含90%)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与复合标底×95%后的数值进行比较,按照两者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合同条件审查。
现变更为:
(1)投标人的评标价在复合标底(C值)的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作为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评标价范围,对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人按评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并进行符合性审查;
(2)如果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均偏离合理评标价范围[105%(含105%)至90%(含90%)之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对有效投标价在调整后的招标人控制价的100%(含100%)至90%(含90%)之间的投标人评标价与复合标底×95%后的数值进行比较,按照两者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并进行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8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现场计算公布招标人优先接受的合理投标价范围。在此范围内的投标人,以信用评价等级最高的投标人为基准,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每低一个等级,增加其自身评标价的0.6%--1%(以进入合理投标价范围的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为基准,投标报价小于等于1、2、3、4、5亿元时取1%、0.9%、0.8%、0.7%、0.6%,5亿元以上取0.6%)作为信用报价,最终评标价为评标价与信用报价之和”去掉。
5、原招标文件19页5.2项开标程序第二阶段商务标(专家符合性评审结束后)
(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商务标开标顺序;
(2)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控制价;
(3)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各投标企业的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评标价及其他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现变更为:第二阶段商务标(专家符合性评审结束后)
(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商务标开标顺序;
(2)设有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控制价;
(3)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各投标企业的商务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评标价及其他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当众随机抽取一名投标人代表,由投标人代表抽取本项目系数。
(6)开标结束。
6、开标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修武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 13939127628 电 话:0391-879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