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潢川县教体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2015年度)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7: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潢川县教体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2015年度)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潢川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教体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2015年度)
2.2 项目编号:潢公采【2015】033号
2.3 项目地点:信阳市潢川县境内;
2.4 采购内容:学生奶+ X ,X为(学生奶、火腿肠+面包、火腿肠+饼干、面包+饼干);具体如下:
学生奶:不低于200ml/盒;
饼 干:不低于50g/包;
火腿肠:不低于50g/根;
面包:不低于40g/包或20g/包x2;
其他要求:供应天数200天,人数约21000人,营养餐标准为4元/人/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有所投全部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必须是所投全部产品的一级代理供应商。
3.3、学生奶生产企业须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必须是经国家审批认定、并授予“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国家级特大型龙头骨干企业生产的学生饮用奶。且其生产学生奶的有效期必须在配送期限内有效。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过学生饮用奶质量事故。
3.4、火腿肠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3.5、饼干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3.6、面包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3.7、提供主要配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8、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9、投标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0、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17日至2015年08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理商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投全部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学生奶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火腿肠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饼干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面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主要人员劳动合同和养老证明,财务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查无行贿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1)、(3)项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2)项提供复印件且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留复印件一份,且复印件上需加盖代理商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单位,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9 月 7 日 9时30分整(北京时间)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8205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0371-65996996
本项目潢川县教体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2015年度)已经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潢川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潢川县教体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2015年度)
2.2 项目编号:潢公采【2015】033号
2.3 项目地点:信阳市潢川县境内;
2.4 采购内容:学生奶+ X ,X为(学生奶、火腿肠+面包、火腿肠+饼干、面包+饼干);具体如下:
学生奶:不低于200ml/盒;
饼 干:不低于50g/包;
火腿肠:不低于50g/根;
面包:不低于40g/包或20g/包x2;
其他要求:供应天数200天,人数约21000人,营养餐标准为4元/人/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有所投全部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必须是所投全部产品的一级代理供应商。
3.3、学生奶生产企业须具备《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必须是经国家审批认定、并授予“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国家级特大型龙头骨干企业生产的学生饮用奶。且其生产学生奶的有效期必须在配送期限内有效。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过学生饮用奶质量事故。
3.4、火腿肠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3.5、饼干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3.6、面包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
3.7、提供主要配送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半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8、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9、投标企业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10、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8月17日至2015年08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代理商的组织机构代码(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投全部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学生奶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火腿肠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饼干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面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主要人员劳动合同和养老证明,财务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查无行贿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1)、(3)项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2)项提供复印件且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留复印件一份,且复印件上需加盖代理商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单位,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9 月 7 日 9时30分整(北京时间)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6-3982053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0371-65996996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