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王贾安置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王贾安置小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原县王贾安置小区工程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系为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平原县王贾安置小区工程施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单位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德州市平原县,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74.8亩,总建筑面积62627.18平方米,建设规模17栋安置楼、一个中心会所,两座沿街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平原县平恩公路北侧,许铺路东临西首。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总工期为213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项目编号:ZFDZ2015-022
2.7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旧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委派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类),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5)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3.2省外企业须提供进鲁备案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2)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3)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6)单位基本账户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10)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及近六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原件(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11)凡在平原县无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凡在平原县有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12)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和项目经理的(合同额6000万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以上,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13)外省投标人需持有“进鲁”登记证明(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 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地址: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9:30时,地点(同开标地点)为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534-786153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5624270109 0534-6021533
邮箱:sdzfzhaobiao@163.com
监督部门: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534-4212123
日期: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