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和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计【2014】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工程;
2.2建设地点:禹州市境内;
2.3工期:施工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240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240日历天和保修期1年。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和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两个项目区施工及两个项目区的监理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2.7工程建设内容为:
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河道疏浚10.1千米,岸坡整治20.2千米,拆除阻水建筑物12座,开挖连接坑塘和小泥河的沟道15条,开挖总长6.60千米,拆除重建生产桥12座,该项目区计划投资约1254.74万元。
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河道疏浚7.99千米,岸坡整治15.98千米,新建1.32千米人行便道及生态修复工程,新建节制闸1座,拆除重建生产桥10座,该项目区计划投资约998.4万元。
2.8标段划分: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施工共划分2个标段,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两个项目区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
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如下
施工一标段:小泥河疏浚清障、岸坡整治、拆除重建生产桥6座,水系连通设计。本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0+000至6+502段,治理长度为6.502km.
施工二标段:小泥河疏浚清障、岸坡整治、拆除重建生产桥6座,水系连通设计。本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6+502至10+100段,治理长度为3.598km.
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如下
施工一标段:小泥河疏浚清障、岸坡整治、拆除重建生产桥7座。本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10+100至14+260段,治理长度为4.16km.
施工二标段:小泥河疏浚清障、岸坡整治、拆除重建生产桥3座,新建拦河闸1座,并在拦河闸回水区域做生态修复及景观工程。本标段治理桩号范围为14+260至18+090段,治理长度为3.83km.
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两个项目区监理共划分为1个标段
监理标: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两个项目区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均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且各标段委托人(指网上报名联系人)、各项目区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指网上报名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指网上报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企业备案人员,以报名时网上查询为准,通过查询者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各标段被委托人、各项目区施工标段的拟派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第1、2标段、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第1、2标段)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自2012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7)企业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
(8)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企业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禹州市范坡乡项目区、禹州市褚河梁北项目区两个项目区监理)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企业2012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6)企业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财务状况良好。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
3.6企业开标时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2个月)。
3.7本招标公告要求同一投标人以上两个项目区只能报一个标段;
4. 报名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网公示授权委托人。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各项目区施工标段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各项目区施工标段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标段须提供)、企业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网页版及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不良记录网页版;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三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6. 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费用: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伍佰元(¥1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三里桥街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6068708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先生
电 话: 0374-2162698 15343749460
市行政监督机构:许昌市水务局
电 话:0374-6061937
县行政监督机构: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电 话:0374-6068696
2015年 8 月 17 日
- 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所需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城厢项目区第四标段三次招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城厢项目区第四标段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 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周庄镇、杨庄镇1项目区工程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薛湖项目区第六标段二次招标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宝丰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宝丰县周庄镇、杨庄镇1项目区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薛湖项目区、城厢项目区、茴村项目区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永城市重点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薛湖项目区第六标段二次招标
- 永城市水利局河南省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永城市薛湖项目区第六标段二次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