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4: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的委托,为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电梯采购
2招标编号:DCZ20150824
3招标内容:电梯 2部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本项目采购预算36.8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厂家或电梯代理经销商;
4.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电梯的合法有效授权;
4.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C级及以上;
4.4投标人所投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乘客电梯级别要求C级及以上;
4.5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电梯售后维修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C级及以上)。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电梯的合法有效授权;
4.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C级及以上;
4.4投标人所投电梯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乘客电梯级别要求C级及以上;
4.5外地投标人须在大连地区设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电梯售后维修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且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级别为C级及以上)。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采购进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加盖公章):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5.2投标人资格条件4.2,4.3,4.4,4.5证明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5年08月17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
8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5年09月07日13:30-14:00(北京时间)。在瓦房店万家灯火五楼会议室。
10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9月07日14:00瓦房店万家灯火五楼会议室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号—7
邮 政 编 码:116021
电 话:(0411)83609543-113或109
传 真:(0411)83684547
联 系 人:周拾、汪亚辉
开 户 名 称: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账 号:314256319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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