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房产管理科十三中学校舍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房产管理科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十三中学校舍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十三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HMEC150717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敏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83834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房产管理科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宽桥街89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451-875735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敏/0451-8283834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名称:十三中学校舍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HMEC150717SG
三、资金性质: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为165.660194万元)
四、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地点:十三中学校园内
3、质量标准:合格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
五、施工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4、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8、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岗位证书(证企必须相符),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企业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8、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