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穗、鹭、台三地文艺演出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的委托,对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穗、鹭、台三地文艺演出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DD-ZFCG2015033-A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5年度穗、鹭、台三地文艺演出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15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服务单位作为2015年度穗、鹭、台三地文艺演出的执行承办机构,提供相关演出服务。本项目不设分包,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文化交流活动策划”或“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或“承办会议、会务服务”内容;
(3) 投标人须为具有从事演艺组织策划工作经验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4)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并在项目所在地区具有经工商登记的长期服务机构;
(5)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授权代表人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 《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 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及2015年04月至2015年0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备注:
(1) 授权代表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 上述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3)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0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309室售标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GZDD-ZFCG2015033-A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黄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周小姐 |
电话: | 020-83887155、83867507 | 电话: | 020-28337014 |
传真: | 020-83887155、83867507 | 传真: | 020-28337014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309室售标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58-64号 |
邮编: | 510050 | 邮编: | 510000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高红萍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徐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887155、8386750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28337014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环市中路支行 |
|
|
帐号: | 3602073919200140419 |
|
|
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