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祥符区城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工程指挥部开封市祥符区世纪广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祥符区世纪广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祥符区城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世纪广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 XFGK2015018
2.3建设地点: 祥符区境内
2.4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 格
2.6投资额:约人民币400万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详情如下: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世纪广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世纪广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
2.9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为:本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正在承建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提供可查询方式);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之间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
3.3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在有效期内。
3.5投标报名时,各标段项目经理(总监)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开标时各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总监)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 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祥符区建行三楼)。
4.3报名需要携带的资料:
(1)投报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职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委托人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2)投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祥符区建行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祥符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城区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890371588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经理
联系电话:1513787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