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
文件编号:HYBT15190
采购人名称:高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采购人地址:高邑县南星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夕杰 0311-8403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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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2601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梅卿 1311153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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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共16个、总建筑面积960.21平方米,其中凤凰台建筑面积为74.6平方米;宏发小区建筑面积为75.61平方米;县医院南建筑面积为120.2平方米等。 |
采购用途: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 |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报名时出示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 二标段(监理)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报名时出示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 |
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17日- 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2601室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0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项目联系人:袁梅卿 |
联系方式:13111533600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11153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