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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1: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项目

文件编号:HYBT15190

采购人名称:高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高邑县南星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任夕杰   0311-840303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溢博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26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梅卿  131115336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共16个、总建筑面积960.21平方米,其中凤凰台建筑面积为74.6平方米;宏发小区建筑面积为75.61平方米;县医院南建筑面积为120.2平方米等。

采购用途:高邑县城区公厕建设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施工)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

投标报名时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报名时出示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

二标段(监理)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报名时出示以上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未说明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执行。

文件发售时间:2015817- 20158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02-260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970930

开标时间:2015970930

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袁梅卿

联系方式:13111533600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111533600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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