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狮山镇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嘉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狮山镇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SSZ-2015G072 狮山镇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2 | 采购内容 |
1、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总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总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 ||||||||||||
3 | 准入资格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采购预算 | 大写:贰佰伍拾捌万柒仟柒佰柒拾玖元伍角壹分 (2,587,779.51元) | ||||||||||||
5 |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 1、采购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4日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8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7-86680001)购买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1)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a)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b)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资质证书副本; c)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现金存款,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采购文件,不接受现金、转账和汇款。(存款账户:①户名: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禅城中心支行;③账号:44001668842050965476;④款项来源:SSZ-2015G072采购文件费。) | ||||||||||||
6 | 咨询答疑 | 无 | ||||||||||||
7 | 提交投标文件 | 2015年9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8 | 保证金 | 人民币25800.00元 | ||||||||||||
9 | 开标 | 时间: 2015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10 | 采购机构名称 | 名称: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757-82321118 传真:0757-82132609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邮编:528000 | ||||||||||||
11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嘉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邮编:528225 电话:0757-85886333 | |||||||||||||
12 | 采购监督 |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郑先生 监督电话:0757-86681988 传真号码:0757-86682114 | ||||||||||||
13 | 采购服务费 |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