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佃起文化活动中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佃起文化活动中心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佃起文化活动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长青路99号
采购人联系人:赵海元,联系方式:139107637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婷,联系方式:010-63717030-1042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拨款金额:117.842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文化活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一、 采购需求:
排练厅灯光音箱系统、排练厅音视频系统、乐器、排练地板、排练镜子、演出服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中至少有一名以上(含一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频发的《音响调音员/高级》或《音响调音员/技师》资格证书,并须提供持证本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 8月17日至2015年 8月2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科学城航丰路9号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大厦501室(西南四环科丰桥出口世界公园方向海鹰路北)
四、投标报名的企业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5、中国音像协会音视频工程专业委员会颁发的《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
6、拟派本项目人员中的一名以上(含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频发的《音响调音员/高级》或《音响调音员/技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及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7、近三年(2012年8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证明原件(格式自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证明原件(格式自制);
9、上一季度(2015年5月-7月)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政公章的复印件;
10、投标人最近一个季度(2015年5月-7月)依法纳税的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五、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其他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