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的委托,对 2015-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15197FG3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人民币10万元;包2:人民币1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内容:水务工程质量监督检测项目(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用途: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非自然人的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是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备案验收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3、包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检测资质; 包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检测内容)。 4、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必须有对公帐户)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复印件;投标人须是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备案验收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证明材料);包1:水利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检测资质证书;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检测内容);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文件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9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9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83592216 | 电话: | -- |
传真: | 020-83595411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1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邓红燕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彭工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3592216-82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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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