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0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临翔区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生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临翔区教育局委托,对临翔区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大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翔区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大米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NJHZC-2015-02-5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临翔区2015-2016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大米采购项目 | 等级在国标二级以上(含二级)的粳米 | 811305公斤(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 公斤 | 涉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各乡(镇、街道)小学、中学、幼儿园等(配送校点约76个);中心点配送里程361.5公里,平均配送里程40.2公里,多数为乡村山路,配送往返时间平均约5小时 |
(五)采购预算价:本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价为4543308.00元。
(六)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为一学年,自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20日,每半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交货(节假日顺延)。配送数量以每批次实际汇总的报货数为准。
(七)供货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合同规定要求,由供应商指派专人、专车准时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配送学校。由相关乡(镇、街道)教办、中学组织专人进行验收,验收时供货方必须提供本批次的质检报告。
(八)质量要求:
1、所采购大米需为国标二级以上(含二级)的粳米,所供应大米的稻谷原粮,其收获后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2、大米必须符合GB1354《大米国家标准》,保质期6个月;大米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3、大米包装方式为袋装,每袋25公斤。包装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要求,符合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和卫生要求,有关认证标志规范清晰。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注明有粮油产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认证)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2年至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具有的流动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五)投标人自有30万公斤以上的原粮仓容规模,在采购人所在地成品粮仓容规模不低于10万公斤且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
(六)投标人应拥有基本的粮食检化验设备和2名以上的粮油保管员、检化人员;
(七)粮油包装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包装材料和盛放粮油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具有有效期内的生产许可证书;
(八)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九)投标人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建立有规范的粮油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
(十)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投标人未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十二)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十三)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五)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临沧市临翔区沧江北路)报名。时间为:2015年 8月17日至2015年 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审验(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恕不接受投标报名:
(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注明有粮油产品);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无须提供);
(四)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七)税务登记证;
(八)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认证)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九)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十)经第三方审计的2012年至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
(十一)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近一个月内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十二)投标人自有原粮仓容证明材料(仓容不低于30万公斤);
(十三)投标人在采购人所在地成品粮仓容规模及符合成品粮油储存标准证明材料(仓容不低于10万公斤);
(十四)投标人拥有基本的粮食检化验设备证明材料;
(十五)投标人拥有2名以上的粮油保管员、检化人员证明材料;
(十六)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从事粮油经营的税收证明;
(十七)投标人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的证明材料;
(十八)投标人按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无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的证明材料;
(十九)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粮食、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二十)投标人未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5年 9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二号开标厅。
(二)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临沧市临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二号开标厅。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将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临沧市临翔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 临沧市临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网”发布,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临沧市临翔区教育局
地址:临翔区政府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83-2137895
招标代理公司:云南建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刘家营小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88099122
二〇一五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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