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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仪器(液体发火试验装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0: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仪器(液体发火试验装置)已由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科研仪器(液体发火试验装置)
项目编号:JLXD2015-0813
2.2招标范围:

序号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1
液体发火试验装置
6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要求以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备齐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9 月 7 日上午10时00分,接收地点: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开标时间:2015年 9 月 7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
招标人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副54
联系人及电话:荣宪秋  180044910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岳阳富苑82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杨贺 0431-8180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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