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侦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庄科长
联系地址:岚山区岚山中路47号 联系电话:0633-301171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276826)
联 系 人:陈力芹 曲宇鲲
联系电话: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chenliqin@126.com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昭阳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810100801421010663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侦查指挥中心建设
招标项目编号:WT-RZLSH-2015026
招标项目内容: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具体包括项目建设、集成及项目建设所需软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项目采购预算: 248 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30天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3.非山东省辖区内注册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4.投标人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电话:0633-3011765,查询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现场领取,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4.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投标人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下同);
4.2投标人企业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3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5年9月7日14:30-15:00,采购代理机构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大厅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15:00。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5年9月7日15:00在岚山建设局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 XXXX 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XXX 在20 X X 年 X 月X日至20 X X 年 X月 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