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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改扩建厨具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10: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现对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电子版请登录http://fs.emedchina.cn网站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4日,共六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改扩建厨具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FSWA171427G

三、项目内容:

采购人

项目名称

数量

控制金额(人民币)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食堂改扩建厨具设备购置

1

435万元

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本次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控制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准入资格: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及证书:

2.1. 投标人须为所参与投标的燃气炉具的制造商,具有燃气炉具相关的生产范围;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3. 投标人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含有燃气灶具);

3.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公开招标文件发售:

1.  时间: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3.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资料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六、答疑咨询会:本项目不举行答疑咨询会,若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或采购人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由投标人代理人亲自递交,逾期不再接收。

八、开标时间:2015年9月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 室。

十、投标保证金交纳: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

王先生

0757-83163626

2. 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李先生、许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0757-83636078、83636081  传真:0757-83636061

财务部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636076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层

网址:http://fs.emedchina.cn

3.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3925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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