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长春市政府采购办批准建设(采购项目编号:JM-2015-07-7135),招标人为长春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人民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长春市人民医院院内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采购预算:166.857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吉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吉林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2-2014)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人民医院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京大街728号
联系人:佟先生
联系电话:13204306804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081室
联系电话:0431-88018059
联 系 人:杨菁菁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898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