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葛店高级中学智能平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受鄂州市葛店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葛店高级中学智能平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鄂州市葛店高级中学智能平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鄂葛财字[2015]1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献朝
项目联系电话:0711-590199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葛店高级中学
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洪大道145号
联系方式:曾献朝 0711-59019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欧亚琪 15871502752
代理机构地址: 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预算:50万元;
交货期:20日历天;
采购范围:智能平板、组合式黑板设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地不在湖北省内的,必须在湖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且注册时间距本公告发布时间一年以上(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3.3、供应商必须是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4、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主要设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5、供应商必须具备税务部门审核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5837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主要内容);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注册地为湖北省外的供应商还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湖北省内设置分公司(办事处)相关证明文件(且注册时间距本公告发布时间一年以上)复印件;
(8)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智能平板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5年9月9日下午16:00时前缴纳。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5年9月10日上午8:0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8月17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上 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鄂州市葛店高级中学
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洪大道145号
联系人:曾献朝 电话/手机:0711-5901996/18071179239
8.2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 电话/传真/手机:0711-3215839/3258370/15871502752。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地不在湖北省内的,必须在湖北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且注册时间距本公告发布时间一年以上(须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3.3、供应商必须是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4、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主要设备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3.5、供应商必须具备税务部门审核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出具相关证明文件);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8:30 至 2015年08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鄂州市文星大道19号明堂市场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