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十四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08: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十四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人:耿老师 电 话:15104480154
二、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2104室
联系人:保 娜 电 话:0431-81172318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十四标,希望学校锅炉采购及安装,143747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制造商必须具有C级及以上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经销商必须具有3级及以上等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其经营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文件。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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