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户外广告媒体服务商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户外广告媒体服务商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户外广告媒体服务商选择
项目编号:JLZX-2015-08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天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9986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
地址:西安大路1868号
联系方式:武岩夫81897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齐天娇0431-849986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户外广告媒体服务商选择已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户外广告媒体服务商选择,通过LED全彩大屏幕广告形式进行税法宣传活动;
2.2服务要求:及时更新投放内容且负责后期维护;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入围企业:通过本次招标择优选择2家企业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投放等业务并具备LED全彩大屏幕实体的供应商;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
地 址:西安大路1868号
联系人:武岩夫
电 话:81897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联 系 人:齐天娇
电 话:0431-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9230402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投放等业务并具备LED全彩大屏幕实体的供应商;3.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61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该项目已由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