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第二医院红外辐照治疗装置、运动训练反馈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二医院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 0814-15021065(批复号:2015年榕财采计[276]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数量 | 用途 | 简要技术要求 |
1 | 红外辐照治疗装置 | 医疗设备 | 1套 | 医疗诊断 | 含治疗源、治疗时间、散热装置等 |
2 | 运动反馈训练系统 | 医疗设备 | 1套 | 医疗诊断 | 含多媒体主机、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等 |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1 :28万元; 包2 :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4.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 17日上午9:00至2015年9月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6.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投标人无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免费直接从《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
7.供应商资质要求:
7.1.投标人生产或经销所投货物的资格如需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必须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许可证复印件。
7.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1.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1.4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经营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2.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3.提供201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6. 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副本中)。
7.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6日 9:15 (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6日 9:15 (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11. 采购人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
联系人:小方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0591-88039053
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1902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19863
传真:0591-87767987
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8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