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标准: 8.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 8.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在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不良记录。 8.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 8.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告知函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原件) 8.5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8.6参加投标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年检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有效身份证及投标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8.8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