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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垃圾清运公司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5年新建垃圾中转站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7 09: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5年新建垃圾中转站项目经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垃圾清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施工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2015年新建垃圾中转站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5] 87

3、建设地址:豫六路与豫一路、紫荆山南路与南四环、豫六路与紫辰路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投资:约540万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内容:新建垃圾中转站

8、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817日至201508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1号楼3311室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个人本公司社保证明明细(开具时间近三个月);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开具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开具时间必须为报名期间之内)。

以上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1号楼3311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20150817日至201508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09081500分(北京时间),地址:豫棉宾馆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hnzbcg.org.cn)、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垃圾清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254105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话:0371-67269326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一楼办事大厅

地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张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75     0371-67152035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XX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 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申请时间: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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