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关于宝丰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剩余路段)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剩余路段)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BFZC2015—CG--012
2.2、采购范围:宝丰县城区部分道路(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
3.6具有专业清扫车辆不少于4台(3吨及以上)、中型洗扫车1台(5吨及以上)、小型清扫车2台,专业小型电动保洁车20台;
3.7 近年来(2012年以来)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合同;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专业清扫车辆、中型洗扫车、小型清扫车、专业小型电动保洁车均以购物发票为准。
4、报名时须携带: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物业服务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资格、已购清扫车辆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在平顶山市区内固定的办公场所(以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为准)、物业管理师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真实有效的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2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5、报名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时间:
5.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份,纸质,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档。
5.4、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7日 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宝丰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949467773
采购代理机构:宝丰县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于女士
联系电话: 13273896165 0375-65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