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爱心献功臣”优抚安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永城市“爱心献功臣”优抚安居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爱心献功臣”优抚安居工程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永城市“爱心献功臣”优抚安居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永财(2015)107号
2.3 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4 建设规模:240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12年8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8 月 14 日至2015年 8 月 21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 报名须知:
4.2.1符合要求的企业携带企业密码锁、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密码锁、企业法人委托书;
4.2.2符合要求未办密码锁的企业,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经审核合格入网后报名;
4.2.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查询地点: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581291 、2581298);
4.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5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2012年8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资料在评标时提供相关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在报名合格后领取。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永城市民政局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 0370-511384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
传 真:0371-65585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