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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华晟水务有限公司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近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7: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港北区华晟水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近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近期)

项目编号:DHRGG2015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5-45986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港市港北区华晟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

联系方式:陆震寰137882557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 工 0775-4598668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9楼1910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近期)(DHRGG2015042)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污水处理工程(近期)已由 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港北发改投资[2015]146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港市港北区华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财政补贴及社会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镇区东南侧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铺设 De225 污水压力管道 2090.4 米,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处理污水规模 1000 /天,远期处理污水规模 2000 /.本项目为近期工程,总投资为 1557.0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1248.36 万元,本项目建设开发采用PPP模式。

结构类型:市政工程

合同估算价:1248.36万元

要求工期:40日历天,定额工期5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8 17 日至2015 8 2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5 8 17 日至2015 8 2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18:0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9 8 9 00 分,地点为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完成80%时支付工程进度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经审定的80%,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90天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经审定的95%。(扣除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保留金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财政信息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 、贵港市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龙脉华庭3号楼二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58140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港北区华晟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震寰                            联系人:王 工                                  

电   话:13788255799                        电   话:18878935335  0775-4598668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                 传   真:0775-4598668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9楼1910室            

                       

2015年8月14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8.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5年08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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