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214-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钢结构井道施工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1214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鹭晖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名称: | 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钢结构井道施工及监理服务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合同包一:货梯设备采购安装,1项 合同包二:钢结构井道施工,1项 合同包三:货梯设备采购安装、钢结构井道施工监理服务,1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合同包一: (1)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备B级(含B级)以上的货梯制造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许可明细表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应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电梯(货梯)安装、维修C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3)投标人若不是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应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合同包二: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合同包三:投标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在开标后至评审前,代理机构将先行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查询; 凡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09月02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见其他) 联系人及电话:傅小姐、郑小姐0592-2230888 传真:0592-2225703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元/合同包,邮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09-06 15:0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官浔开发区福明路一号六楼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先生:0592-227932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其他: |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请汇入此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