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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建设城市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14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委托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 浦东新区金杨新村街道建设城市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工程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施招2015- 936

2.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山东路699号(枣庄路口)

3.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有以下七项内容:

1)室内一层装修和二三层修复工程

新规划设立城市综合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室和现场应急处置、现场管理协调和使用会议厅,和相关辅助功能的办公室。集将原信访、司法、综治办、劳动科、民政科等部门的综合性办公场所进行重新分隔、布局、老墙面整修等。

二、三层待空调工程重新设计安装施工完毕后,对二层三层损坏的吊顶和墙面装修进行修复工程。

2)电气部分工程

原室内红外监控、机房内设备及室外电子围栏等项目已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将全部更换。

3)消防工程部分

对室内的喷淋、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更换安装

4)空调设备工程部分

所有通风、空调及制冷设备均采用低噪音节能设备,且设置减、避振措施,以满足现代节能减排的效果。

5)外墙整修工程部分

本项目需要对墙面进行修缮和保温处理,满足办公环境的保温节能措施。

6)室外总体工程部分

对老的绿化树种进行保留和原场地移植对,再增补新的小型植被,作为点缀,新增停车位、广场监控、道路、门卫等设施。

7)屋面防水工程

屋面防水已严重损坏,需重新做防水和保温处理。

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  计划开工日期:2015915日。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旧标准);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 需提交的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以上两副本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所有提交的资料必须完全属实,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报名,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814 日至821日,每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委派被授权代表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5楼参加本项目报名验证,验证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标 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金杨新村街道办事处

  系 人:张磊                                话:13918116482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5

联系人:徐宇华                                话:18918322065                   

传真:02150908715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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