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现场勘查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梅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梅州市公安局现场勘查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MZZH2015HG083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15日至2015年8月 21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型、采购货币单位、采购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梅州市公安局现场勘查装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MZZH2015HG0830
3. 项目类型:货物类
4.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5.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包组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万元) | 交货期 |
包组一 | 专业微型单反 数码相机 | 147部 | 人民币 52.479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使用。 |
包组二 | 匀光现场勘查光源 | 147套 | 人民币 65.121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使用。 |
刑事现场勘查箱 | 147个 |
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
3. 投标人不是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4.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5日-2015 年8月24日,每日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3.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可通过快递方式邮寄以上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南支行
账号:44001728138053003393
四、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5年9月6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9月6日15: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 监管部门:梅州市财政局
受理投诉电话:2122929
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梅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
采购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69523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军转干部培训中心)
招标文件编制人:林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古小姐
公司邮箱:MZZH99@126.COM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0753- 2393777
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